荷兰的自费博士能带配偶吗?
在荷读博期间,曾接待过数十位来自世界各地(主要是中国)的朋友,其中有前来咨询留学事宜的申请者,也有已经拿到offer准备来荷读书的学生,还有过来游览或参加会议的学者。 虽然我本人不是婚姻法律师,但是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的了解。以我在荷生活多年的经验来看,通常情况是——只要不违法,怎么做都行;只要不犯罪,做什么都能被原谅…… 所以如果题主只是想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过来,在不影响科研进展的情况下,随便你怎么玩。 但是如果想拿“长期居留签证”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移民局的态度一般是——如果你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过来,就只能做研究;而如果你想做别的,比如找工作、创业甚至移民,那就请离开。所以想以访问学者身份定居下来是不太可能的。
当然,你可以先拿访问学者签证过来,待几个月后以“家属陪同”的理由再申请一次。但是这样会比较浪费时间,而且成功率也不能保证。 我认识不少人都是先拿了访问学者签证过来,然后找工作的。只不过他们找到工作后,由于工作签与访问学者签的性质不同,需要重新办签证转移手续——这就是所谓的“翻转签证”(反转签证,反正是要办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