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会取消吗?
最近看了一些答案,觉得大家好像有点误解我的问题(虽然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的误解) 我的问题是:“移民和难民如何区别对待?”而非“移民和难民是否同权?” 前者是一个政策问题——在制定一个国家的移民法的时候,是要区分“移民”(immigrant)与"难民"(refugee)的,因为两者获得居留身份的过程、对当地社会可能造成的负担以及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均有不同;后者则是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无论立法上怎么区分这两个概念,人们总会从道德层面上去评估。 如果单单问“移民和难民是否拥有同等权利?”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立法上给予移民以公民权并保证其被平等保护,那自然答案是肯定的。 但题主实际上是问另一个问题——“移民和难民如何争取平等?”这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有不同的情况。
首先,我们通常所说的"移民"是指那些主动地选择移居他国的人,他们通常为了更好的生活条件而离开自己的故土;而"难民"则是由于迫不得已的原因被迫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一群人。 但是历史地看,很多移民最初是为了寻求庇护而不是移民。在中世纪的欧洲,有大量的犹太人被驱逐出他们的故土,他们为了寻求宗教自由和生存,四处流浪,这就是著名的"犹太人迁徙(pogroms)".这些犹太人起初是作为难民存在,但是他们在新的故土逐渐安定下来以后,变成了新的移民群体。同样,近代美国历史上的移民浪潮中,有不少人是作为难民首先到达美国的,例如19世纪俄国犹太人因为反犹主义导致的难民潮。所以此时这两者其实是很难区分的。
其次,现代国际法对于"难民”的概念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联合国宪章》及相关国际法的文本,当个人因为武装冲突、内战或者种族屠杀等原因,面临人身安全严重威胁时,有权提出避难申请。这种危险应该是对个人的严重威胁,并且这种威胁必须是国家政权或政府行为直接导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概念界定的是"有权提出避难申请的主体",即任何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都有资格成为'难民'",而不论其移民意图为何。从法律意义上说,难民与移民并无实质区别,两者均为寻求庇护的弱势群体。
最后,无论法律如何定义,政治上的现实是另一个故事。在西方国家,一般只有穆斯林难民才能获得庇护,其他难民大都客死他乡。穆斯林难民是因为其宗教信仰而被迫逃离家乡,自然是在道德上受到高度赞扬的。而其他难民,尤其是和中东地区宗教有着密切联系的高加索难民,由于数量少且无法找到合适的政治代言人,他们的困境很少被关注。 因此从实践上看,除了穆斯林难民以外的大多数难民其实已经被忽略,他们得到的帮助相当有限,甚至根本没有。这就会导致一种现象——穆斯林难民获得充分的法律援助和其他援助,进而融入本地社会,逐渐成为移民;而那些非穆斯林难民由于其处境的类似性,会逐渐被同化为"难民"。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立法还是实践都倾向于保护穆斯林难民的权利,而忽视非穆难民的利益和要求。这样就会形成所谓的“优待穆难民,歧视害死非穆难民”的悖论。这个悖论的结果就是“难民”这个词在语义上仍然保留 "受害者和弱者" 的含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逐渐变成了 "穆斯林难民"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