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为什么可以移民?
1、根据《巴黎原则》,一国公民因无法返回其本国而成为外国人民者,即应视为该国的国民并受到保护;
2、国际法允许各国政府拒绝接收拥有该国国籍的本国公民,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拒绝的理由是合法和合理的; (二)不给予救济将造成严重困难或危险;
三)拒绝不能造成不可容忍的负担过度加诸于另一国;并且
四)给予适当待遇。 一旦一国有权拒绝接受本国人成为难民,就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这些拒绝的理由必须是合法和合理的,同时,对于难民的申请也不能过分挑剔。如果一国政府认为某些难民的申请虽然符合条件但不足以构成紧急情形而需要特别帮助时,它可以给这些人以居留许可而不是护照。这样既不违背国际法又可以让真正需要的得到必要的协助。
3、除了政治原因以外,其他的原因导致人们离开他们的国家,寻求在他国开始新生活。这些原因包括:种族屠杀、严重侵犯人权、环境恶化等。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由于战争、暴乱或者任何其性质类似上述事件引起混乱使得公民无法回返其国籍国,则这些人的处境就属于紧急情况了,他们有权获得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