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肺结核能移民澳大利亚吗? 以澳洲技术移民的身体健康要求来说,曾经得过结核并没有治愈的患者是存在移民受限的可能性的。如果申请人所患的肺结核是在过去5年内所确诊的,则移民局会认为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还处在不稳定的状态中,有传播传染病的风险,因此会拒签签证申请; 反之,如果申请人的肺结核是在5年前确诊的且已经治愈,并无复发的可能,则不影响移民,正常办理签证即可。 因为在澳洲技术移民的健康测试当中,对于曾经得过肺结核但已治愈的人员,是允许其通过的。
在以往的签证审核过程中,对于曾经得过的疾病都会关注其是否具有传染性以及复发性。对于因感染过肺结核而遗憾被拒签的申请者,需要查明原因,看是否是因为病史问题导致拒签。如果是的话就需要在准备签证申请材料的时候注意一下了——除了常规所需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供既往疾病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和治愈出院的证明,并且这些材料均要做翻译件。 在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申请人本人还要接受健康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或胸部CT扫描,证明申请人当前没有活动性结核病,方可获签。 根据移民局的相关规定,对曾患有肺结核并在境外治愈的,需要在申请签证时提供下列其中的3项:
1. 由经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结束证明;
2. 由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罪(刑)记录证明;
3. 中英文对照的毕业证书。
赞同 617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5/22 18:06:55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局健康要求,所有赴澳移民和临时居民都必须证明他们拥有良好的健康状况,并且不会对澳大利亚的公共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为此,需要提供充分的体检结果作以证明。同时,申请人必须表明他们不会给澳大利亚的医疗卫生福利带来过度的负担,他们必须购买海外学生保险(OSHC),且应能支付在澳期间所需的所有医疗服务的费用。
对于患有结核病的申请人,澳大利亚移民局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核:
有结核感染(TBT阳性)的申请人,有资格申请前往澳大利亚。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供额外的检查结果或医生出具的医学声明,以证明申请人没有患活动性结核病(TB)。
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申请人,将被判定为健康问题严重(Serious Health Concern),在完成治疗且满3个月后,可以重新进行评估申请。治疗需提供以下支持性证据:(1)提供具有放射专业医师签字的胸透或胸片及其检查报告;(2)提供所有实验室检测结果;(3)提供所有处方的抗结核病药物名称、剂量和使用时长,并写明开始和/或结束治疗日期;(4)医生出具的医学声明,需要注明:
1 被诊断为活动性结核病的日期,需要注明具体的日期;
2 是否是耐多药结核病(MDR-TB)患者?如果是,耐药性鉴定的种类及依据是什么?
3 申请人在完成抗结核病治疗后,最后一次胸透或胸片检查的日期?需要注明具体的日期。
赞同 617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12/31 16: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