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怎么办出境证明?
一般情况,学生需要办理出访手续的情况有三种: 公派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私人游学、考察或自费出国读硕士、博士等 参加校际合作交流项目 一般第一种情况由教育部负责审批;第二种和第三种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审批。 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政策的解释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而且这些政策多是内部文件,没有公开在网上发布过,在这里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公派留学申请的经验。 公派留学,简单地说就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简称“国留学基金委”)出资,为你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承担你在国外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由你作为代表出国学习、进行学术访问或者从事其他科研活动。 申请公派留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
2.申请人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出国留学人员身体健康要求;
4.外语达到规定的标准。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3.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红章);
4.雅思总分7分及以上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
5.两张两寸免冠照片。 对于申请者的学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是: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研究生毕业人员,获硕士学位后要有两年或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而对于申请者所从事的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专业属于我国紧缺人才目录,并且你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就有很大的几率获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