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会大赦吗?
加拿大历史上没有过大赦,但联邦政府曾两次因为非常特殊的事件,临时降低了门槛,允许超过一定数量的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 第一次是1976年难民危机时,当时中东的伊朗政局动荡,大量伊朗人涌入加拿大寻求避难;
第二次是2017年,为了缓解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争端而对加拿大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总理特鲁多特批了3万多个移民名额给美国工人和他们的家人,让他们能够移民加拿大并享有永久居留权。 但是这些特殊的个案并没有导致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出现“倾斜”,所谓的一视同仁仍然是对新移民申请人的基本准则。
当然,在移民申请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碰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加国政府特别对待,比如某些申请人因有杰出成就或是其对加国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而获移民部特别批准永居身份。 根据《国籍法》,所有父母双方或任何一方为加拿大公民的孩子,不论其出生地点如何,都是加拿大公民。 根据父母双亲的户籍性质,孩子有可能获得中国户籍或者加拿大户籍。 如果孩子出生在中国,并且打算持有中国护照,即中国籍公民身份,那么孩子在申请移民签证的时候只需要提供中国的无犯罪证明和出生公证即可。如果孩子出生在海外,准备申报加拿大国籍的,则需准备海外出生的证明文件,如出生公证、未上户口声明书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加拿大公民享受多重国籍,但在申请移民签证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个申请国籍,且该国籍必须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