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五年多次签证资料?
一,关于办理韩国五年签的详细流程 1.在韩合法居留者,持有效签证且所持签证与本次申请相符; 在韩非法滞留者无资格申请。 2.申请人须在中国驻韩国使馆/领馆指定的银行(中国银行)交纳10万元保证金,交纳存款证明及存款证明书原件给大使馆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其申请。申请人应确保在银行帐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并保证该帐户在签证有效期内仍保持原有的状态(即不能取现,不得转入其他人的名字或用于其他用途)。
3.申请者本人亲自到使领馆递交材料。 4.签证官可要求当事人补充相关资料以核实具体情况后决定; 5.如获准签发,将退还担保金、出具签证证书 二,所需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当场验讫,复印件交使馆存档)
(一)基本材料: A-7(a)(b):有效期6个月以上因私护照原件和护照首页复印件 A-8:二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B-1~B-9: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C-1~C-4: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D-1 ~D-3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公函及职务和年薪证明 E-1~E-4:拟入境事由及赴韩目的、期限等内容的申请表 F-1 ~F-5 :邀请单位的邀请函件 G-1~~G-3:银行存款证明 H-1~~~H-4: 亲属关系公证(若同行亲属较多请提供全部分支) I-1 ~I-4:户口本及配偶同意书原件 J-1~~~J-4: 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协议及其他能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的财产证明 (二)附加材料: 有下列情况的申请人还需另行提交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 K-1 : 父母离异者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公证处公证的婚姻状况公证书,如一方失踪或被宣告死亡者,需同时提供法院失踪或死亡判决书。
L-1 : 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如出生证明上的姓名与护照姓名不符,还应提供户籍部门的姓名更正证明以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M-1 :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N-1 : 若申请人有子女时,需准备亲子关系公证书复印件 O-1: 若随同父母的未成年子女前往,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P-1:若未满十六周岁的未婚子女随行,还须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境外亲属经济能力公证书 Q-1 : 若申请人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的复印件 R-1 : 若申请人曾有过犯罪记录,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罪或曾经服刑完毕的证明 S-1: 若有被拒签记录,需提供详细的拒签理由书 T-1 ~T-3 :若申请人属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法人代表或有较大资产的企业负责人则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相关材料 U-1 :若申请人所在公司注册资金不足30万RMB,则需提供企业纳税单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V-1 :若申请人工作单位是民营企业或其他非国有企业,除提交与A-9内容相同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最近三个月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明细表(加盖公章)及财务帐册等资料; (4)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年收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