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什么法律30万?
我来讲一个类似的案例,不过发生在欧洲某国 (声明: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隐去了该国名称) 。这个案例也反映出了一个非常浅显但却经常被人忽视的法律概念——个人破产制度。 这个案例中,债务人是一名青年男性,未婚无子女,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他借的钱用来在网上买彩票(是的,就是网上买彩票),希望一夜暴富然后就能还上钱了。然而幻想破灭后,他就离开了家乡,开始流亡生活。
在异国他乡,他过着露宿街头、饭都吃不上的日子。最终,他在一个桥洞下冻死了。
他的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大家纷纷谴责那些放款给他的银行以及担保的保险公司。可是,如果这些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尽职一些,多看看这位借款人的征信记录,或者仔细询问一下他的借款用途,或许就能及早发现问题,从而阻止这笔借款的发生;而一旦发现问题,他们也有足够的制度保障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可惜,没有如果。
这名借款人虽然欠债累累,但却没有一个完整的个人破产制度来保护其信用与财产。尽管他已死亡,但其债权仍然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银行的借款和保险公司的担保依然可以执行。 这就是个人破产制度的一个好处:当个人负债难以清偿时,允许其在法定条件下,通过特定的程序,宣布破产,从而使得债权人能对破产人有限的财产进行处置,以实现部分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