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美国绿卡如何纳税?
谢邀 之前已经就您的问题回答过一次,不过看到题目又被改了。。。那就重新回答吧 1.如果放弃美国国籍,并且不再往来于美国(或境外)和内地之间,则无需再为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如果放弃美国国籍,仍然往来于美国(或境外)和内地之间的,应当自离开中国境内之日起至满60日止,每年在中国政府指定的网站填报个人资料、申报个人所得税事宜,否则将会被视作在美国居住而需承担在美报税义务并有可能被追补税及罚款。 但是,这些只是“应当”如何办理,而不是绝对如此。根据税收管辖权原则,我国只对居民纳税人在中国的应税所得征税,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如果您放弃美国国籍后不再来华,同时也没有在中国的境外投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无论您在美是否获得薪俸或其他形式的收入,中国政府均不征您的所得税,当然也不存在“主动申报”问题。
2.如果不放弃美国国籍,而是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处理的话—— ①如果在外国居住且有固定报酬的收入的,需要就此类报酬在中国缴纳税款。 ②如果没有外国居住且无固定报酬收入的,不需要就其境外收入向中国缴纳税款。但是鉴于您是留学生身份,通常情况下这类收入是比较少的,所以一般只需要缴税的是长期居住在美国的移民。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所得,须缴纳3%—45%的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