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艺术策展专业吗?
“策展”这个词在中国的出现似乎还没有多久,甚至没有进入大众的视野。关于这个问题,恐怕大家也都知之甚少。 首先,简单解释一下什么是策展。据我所知,目前学术界对于策展的定义尚无统一定论,我也暂且根据自己所了解的知识谈谈我的看法。所谓的“策展”,简言之就是策划展览,而所谓策划展览,也就是说这个展览是有“策划者”的,而这个策划者无疑就是“策展人”。所以可以这样说,策展其实就是指的“策展人”这一职业或者岗位。(注:我这里所说的“策展人”是狭义的,特指从事当代艺术展览的策划、组织工作的人)
其次,再来说说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因为目前我国对于策展人的定位还处在争论阶段。在2013年之前,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拍卖管理办法》中,将“策展人”列入禁止从事文物拍卖活动的人员范围之中;但到了2013年之后,国家文物局又发布了《文物博览馆管理规范》,其中对“策展人”的角色进行了定性——即说明策展人是可以在合规的情况下存在并开展工作的。
就目前来说,如果从事专业的策展业务,那么无疑是合法合规的。 但问题在于,现在有许多非行业的主体或机构也在做着“策展”的工作,例如一些企业举办的商业性质的艺术展览、一些媒体自行组织的艺术项目等。这些活动的参与者往往不是以专业人士为主,而是企业或者媒体的宣传需要加上少量热衷于此的爱好者。由于这类活动的主办方对非行业内的人士在资质审查方面相对放松,因此也导致了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些人借着做“策展”的名义招摇撞骗,骗取钱财和荣誉,致使“策展人”这个身份变得鱼龙混杂起来。由此,许多人对“策展人”这个角色产生了质疑甚至是排斥的心理。对此,我觉得我们可以给这类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可以称呼他们为“准策展人”或是“伪策展人”。 我个人认为,以上说的这些都不属于严格意义的策展,可称之为“类策展”行为。
当然,我这样区分也不是为了洗白什么,我只是觉得有必要给这一类行为一个准确的定位,好让读者们明白它们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