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学硕士叫llm?

蓝忠惟蓝忠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首先,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法律硕士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Laws(英文缩写LL.M)。这个学位源于西方,于19世纪传入我国。现在各国开设的法律硕士教育一般都是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法律职业需求为目标,教学过程偏重实务,在课程设置上一般包括专业核心课和选修课。 那么为什么会设置这样一个课程呢?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进程的推进,国家和社会对于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同时,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由此引发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论是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还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个困惑--如何在有限的时间、精力内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并有效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使得学习法律的主体不再局限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群,而将广大公民也纳入到了法律教育的范畴之中,法律硕士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作为一种新兴的硕士类型,法律硕士具有其特有的培养方向与目标。首先,它不强调理论的研究,而是重在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因此它的课程设置更多的倾向于实践性;其次,由于招收对象并非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因此法律硕士的教育内容需要考虑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知识基础,实行分层次的培养模式。最后,法律硕士的培养注重国际化的视野,许多学校都开设了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或者聘请国外知名的法学院校的教师来授课,从而帮助学生拓展国际化的视野,掌握最新的前沿知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