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参考文献怎么写?
参考“文法”专栏(已完结) 简单地说,日本在引用文献时,需要明确地注明所引用的部分的具体页面。在写参考文献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引用文本中出现了原文的段落时,需要在引用段落末尾用句号标记; 二、引用文本中没有出现原文的段落时,需要在一篇文献中连续标注,中途不能断开。对于同一作者的多项文献只需要标注最后一次出现的章节号。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假定要引用《小学馆文法》中的“句子的构成”这一章。如果正文引用了该章节的某个段落,则需在末尾标注“……(小林清亲,2013)”“……”表示结束,句号表示这一段引文的结束。如果正文没有引用该章节的某段文字,但是提到了该章节的内容,则需要在该章节末尾多次划线标注,比如“……(小林清亲,2005)”“……”。如果是引用同作者的多个文献,则需标记最后的章节号即可,如引用了两篇以上文章时需要添加序码,例如①②③……(小林清亲,2003)。
需要注意的是,参考文献的标注方式跟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无关。也就是说不必等待正文引用结束后再补充完整的参考文献信息,而是应该在正文中第一次出现引用内容时便添加对应的注释。这是因为论文是按顺序逐字校对完成的,如果等到正文结束再来一一添加参考文献信息,很可能出现漏掉或者错误的情况。
另外在使用Apa格式时,如果文中引用的是著作中的图表,不再进行二次标注,只需在参考文献列表中标注一次。如果引用的是电子书或在线资料等未注明引用部分的文献,需自行添加相应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