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美国f2签证可以在美国办吗?
F-2的签证申请人要准备与F-1 同样的申请材料,但是不能以“学生”身份申请。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公民(即非美国公民、非美国人)为赴美国留学而申请的永久居留入境许可,必须与其被派遣到美国的外籍雇主所签订的雇佣合同有关联才能获批。因此F-2 的申请者必须提供其赴美就业的 ETA 批准文件。 F-2签证的申请程序大致如下:首先应向移民局(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INS)提出就业移民申请;然后由移民局将已批准的移民申请转交入籍及移民签证处(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处理;最后由该处在签证申请程序中发放签证。
由于目前中国尚未有使领馆可向F-2申请颁发签证,所以所有此类申请均须先转到日本东京驻华总领事馆,由其代为审查并决定是否发给签证。
在提交F-2签证申请时除了常规的签证申请书、护照和照片外,一般还需下列材料:
(A)申请人护照上有效的入境美国的签证页复印件;
(B)美国移民局签发的 I-797 表第一页及第二页的复印件,I-797 表的第一页是批准函号码及有效期;第二页是批准信正文部分;
(C)申请人的赴美就业雇用同意书原件;
(D)如申请人曾参加过美国国务院举办的“美国讲座计划” (American Lecture Program),则还应出示该项计划的证明资料;
(E)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