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国签证需要本人吗?
一般不需要,以日本为例 1、访问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只限于在日本本土或者日本的驻外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在中国国内没有亲属,也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希望进入日本定居或就职时,必须首先向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日本国使领馆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如果申请人是学生的话,则由所在学校代管此手续;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是无固定住所的人,则可以委托当地的指定代理机构代办申请手续(有关指定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可查阅《新情报·在日生活指南》2004年8月号“关于指定代理机构的介绍”部分)。 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文件
③学历证明书以及毕业预拟通知书等
④在职证明书以及任职预拟通知书等材料
⑤护照复印件
⑥照片3张
⑦其它与申请有关的资料
⑧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代办的情况) 如果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申请的话,需同时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住址等的材料,如驾照或公寓的租赁契约书等的复印件。
2、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 在得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便可按照预定的时间到入境日本时打算居住的都道府县的入国管理局换取正式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了。 如果希望更改预定入境的时间和日期,必须在原定日期的前三个月内向指定的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否则将无法换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有关上述手续的详细介绍请参阅《新情报·在日生活指南》第5页 “有关取得‘在留资格’的说明” 及第6页“有关变更在留资格的说明” 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变更及解除 在日本有亲友的人申请在留下发之前,其日本的亲友有可能提出不再接收申请人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立刻通知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另外,当申请人在国外的原单位发生变动等原因使申请人无法履行在留期间的各项义务时,还必须将情况报告给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并请求解除其在留资格. 请参考日本法务省网页 URL#cit_09210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