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绩点gpa怎么算?
现在各大高校已经逐渐取消了单项课程最高绩点,取而代之的平均绩点,那么平均绩点怎么算呢?这对于学生来说还是存在一定的困惑的,为此,找法网小编为您总结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平均绩点gpa怎么算
2017年9月1日起,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将按照新的成绩单与毕业考试成绩单样式打印和颁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的正式成绩单和毕业考试成绩单。其核心变化是将学生所修课程成绩以绩点形式呈现,具体计算办法为:将学生每一次课程考试的考试成绩(百分制或五分制),按照课程成绩分数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以此折算成绩绩点。
考试课程:
考试成绩以学分计,90-100分计3学分,80-89分计2学分,70-79分计1.5学分,60-69分计1学分,50-59分计0.5学分,0分不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实习等只计学分,不计成绩绩点。
规定课程:
学生须完成160学分的必修课和32学分的选修课才能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规定课程”:是指学校开设了课程目录中所列的课程,学生必须选择学习,学时、学分已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任选课程:
学生除完成规定学业外,还应从学校开设的选修课名录中,挑选一定数量的课程补习与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不同的知识,或选择与专业有关的训练,供学分。
平均绩点怎么计算
学习成绩的计算采用平均绩点制,1.5绩点为平均及格档次;2.0绩点为平均良好档次;3.0绩点以上为优良;3.5绩点以上为优秀。平均绩点=各课程绩点之和/总学分数。平均绩点可用于学生学生个人的学业评价,学科评估以及本科学生毕业评价。
大学生的平均绩点一般应达到2.5分以上,如果大学生平均绩点低于2.0分就应该考虑是否需重修或补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