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享受退税吗?
根据国务院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部分型号汽车实施减征消费增值税政策。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减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公布。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确保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整车生产企业生产和经销商销售发票的新能源汽车,实行购置税减免政策,并免征车辆购置税。
具体措施上,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名单中申报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优惠的;已经订购新能源汽车,并订金支付、车款支付或者在经销商处已经提车的,经相关单位和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也可以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进一步促新能源汽车消费最大的亮点是对部分车型实施减征消费增值税政策。此前,已有多地提出要减免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而此次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既是对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的支持,也有助于在春节因素的影响下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国外留学归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其他专项个人所得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华的项目和中国公民出境探亲、观光和游学所取得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给予的补助、补贴;(三)在中国境内院校学习、进修期间获得的外国政府奖学金;(四)不征税的项目:(1)国债的利息;(2)由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奖励金;(3)社会福利部门和劳动福利部门发放的救济金、补助金;(4)计划生育补贴;(5)因病补助;(6)政府、工会、妇女组织的特殊困难补助;(7)救济、救助、扶贫、救济等性援助;(8)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9)计划生育补贴;(10)军人转业费、复员费、军人退休生活补助金;(11)政府、社会团体、学校对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助学以及社区公共服务等所做的人员志愿服务视同任职、受雇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2)福利部门为其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13)对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4)国家文物部门古旧图书收回专用支出;(15)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纳;(16)免税的所得有特殊情形,须经省级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