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出国留学政审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最近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的中外合作办学规定,赴境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位生,应将身份以正式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学校,并不得在外籍学校服务期间以中国人身份申请出国留学。“境外”主要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
留学回国之后,你必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高校提出户口迁移手续的申请。对于未被列入国家教委、劳动部编制的“自费留学经费库”之列的海外高校,其正式批准的境外访问学者以及具有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在以上落户范围。另外,在确定留学人员时,还应参考其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术成果及成就,以及学习期间的表现和生活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管理规定,留学回国学生的档案,必须按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暂存在原就读高校的档案馆或人事部门,不得转存到地方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学籍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为留学人员身份识别和办理各项手续提供方便。
”
从这些规定里,我们可以明确几个关键点:
一、海外大学是区分性质来对待留学生的。如果就读的学校不在国家海外高校名单中,那么就属于“自费留学”,即不在国家支持范围内。如果是就读的国家海外高校列表里的学校,那就属于“国家公派”留学,是国家给与一定补贴的。
二、自费留学,即不在国家海外高校列表里的学校,也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学生最终获得的是专科、本科学历,则这个人不具有留学生的身份,也无法享受留学生所享有的一些权利,如部分免试考研究生、免修公共英语课程。如果最终获得的学历是硕士或以上,则这个人才有留学生的身份,可以享有和国内211、985重点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并可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部分免试考研究生、免修公共英语课程的权利。
三、具备留学生的身份,并不代表该生就是国家公派去的,二者无必然关系。国家公派留学的学生还需要另外签署协议,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
四、“境外”主要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不含港澳。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大陆拿到境外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则不具备留学生的身份。
五、落户政策方面,需要参考政府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