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绿卡转十年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条件是: 1.申请必须在入关之日起的90天内提出; 2.申请人必须保持在有效居留状态,并具备资格以维持其合法的移民身份; 3.满足“定居美国”的条件; 4.无犯罪记录或犯罪记录已消除; 5.经政府认定符合其他规定条件。 一、“定居美国”的条件包括:
1.取得合法签证;
2.在美国拥有合理住址;
3.在美国有连续居住5以上的记录(没有中断的地址和收入记录);
4.没有违反任何入境条款。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定居美国”:
1.临时居留的旅行证件到期后继续停留美国;
2.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往返于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
3.因自然灾害等在美无合理住址;
4.作为短期游客在美停留超过6个月但不足5年;
5.作为学生或访问学者在新加坡停留超6个月但不足5年。 三、以下情况下,申请人不能转为永久居民:
1.移民签被拒绝;
2.既不知晓也不符合新移民法的禁止性条款;
3.申请人没有成为永久居民的实质性理由;
4.申请人不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美国的生活;
5.申请人或亲属未支付办理移民手续所需的相关费用。
四、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符合以上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