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f4会拒签吗?
F-4签证是美国的亲属移民签证,适用于在美国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公民申请与其父母、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一起移民美国的情况。 由于F-4是家庭型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必须在入境时携带全部家庭成员一同前往并办理入境手续,否则的话就会面临移民局对其申请进行撤销和处罚的风险。
虽然F-4签证的申请要求相对较宽松,并且审批时间也相对较快,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会有一些难点存在,并由此导致申请被拒绝。 在过去的十年间,我处理了众多类似案例,从中总结出了一些常见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帮助各位有梦想的朋友能够美梦成真。
问题一:如何证明申请人与绿卡持有者之间的亲属关系?
回答:对于大部分申请人而言,证明申请人与绿卡持有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据其实就在他们的身边,只是没有被很好地利用起来。比如申请人和绿卡持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照片、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都能够起到证明亲属关系的作用。如果您能提供这些材料的原件或公证翻译件,那就可以充分地证明您与美国公民/永居护照持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为移民申请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问题二:哪些材料会对F4签证的申请产生影响呢? 回答:除了提供证明申请人与绿卡持有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材料之外,您还需要准备下列材料以供入境移民局官员审查: 以上材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考虑到每个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同,您可以先准备好上述材料,再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适当调整。
对于大多数申请人来说,最难准备的材料就是I-526审批文件(申请人在赴美就业或者创业时所持有的EB类签证)以及婚姻证明材料。
对于I-526的审批文件,如果是通过雇主申请的EB类签证,那么雇主就必须先为申请人完成I-9填写并出示雇佣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是独立经营,那么就需要提供税务报告、营业执照等材料来证明其业务真实存在。 对于婚姻证明材料而言,婚前双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结婚声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语言能力证明等都要准备好。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提供原件外,请您将相关材料都办理好公证与认证(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申请人),或是由律师做好见证(对于香港地区申请人),以防移民局以材料真实性为由质疑申请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