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日本帝国大学分成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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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昭和32年)10月,根据《国立大学法》设立了七所国立大学,即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名古屋大学、东北大学、北海道大学和九州大学。其中,东京、京都和大阪三所大学保留以前的名称;名古屋大学是由原来的第三高等学校和第四高等学校合并而成的;北海道大学和九州大学是新的学校,新设置的校名中“大学”二字为“最高学府”之意。这些大学都是直属教育部的,直接由帝国教育部部长兼任校长;每个大学的校长均由天皇亲自任命并授予学位。 除上述7所国立大学外,还有56%的国立中学拥有推荐入学或免试入学的特权,这些学校的毕业生也有优先被选拔进入这七所学校就读的权利,这部分学生被称为“帝大直辖生”。当然,能够被选为帝大直辖生的学生都是成绩非常优秀的。

除了这12所学校以外,其他所有的国立大学都归各都道府县管理,这部分学校被统称为地方私立大学。由于战时教育经费的大量投入,战后日本大学数量急剧增加,在55年期间增加了将近5倍,达到689所。 在1949年(昭和34年)制定了《高等职业教育法》,并在该法的基础上设立了专门培养技术人才的地方短大和中长专等院校。这一方面的人才培养制度与德国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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